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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品级精氨酸营养强化剂 现货批发
起订量 (公斤)价格
1-2565 /公斤
≥2555 /公斤
  • 品牌:如天
  • 产地:中国 湖北
  • 发布日期: 2020-08-13
  • 更新日期: 2024-01-09
产品详请
主要用途 营养强化剂
CAS 74-79-3
型号 食品级
包装规格 25kg/桶
外观 白色粉末
保质期 2年
有效物质含量 99%
主要营养成分 L-精氨酸
含量 99%

厂家直销 食品级精氨酸营养强化剂 现货批发

 

一、简介


中文名:L-精氨酸

中文别名:L-精氨酸盐酸盐,天然精氨酸,左旋精氨酸
英文名: L-Arginine
别名: 2-氨基-5-胍基戊酸
分子式: C6H14N4O2
分子量: 174.20
CAS登录号: 74-79-3
含量:99.0%-100.0%

二、性状

白色斜方晶系(二水物)晶体或白色结晶性粉末。熔点244℃。经水重解结晶后,于己于105℃失去结晶水。

其水溶液呈强碱性,可从空气中吸收二氧化碳。溶于水(15%,21℃),不溶于*,微溶于乙醇。天然品大

量存在于鱼精蛋白中,亦为各种蛋白质的基本组成,故存在十分广泛。

三、用途

增味剂;营养强化剂。主要用于水产加工品、绿茶风味增加剂等。与糖进行加热反应可获得特殊的香味物质。

氨基酸输液及氨基酸制剂的重要成分。

1、在选择强化某种营养素之前,必须考虑膳食中该营养素的其他来源,一方面要保证摄入强化食品后该营

养素水平不会过量;另一方面,该营养素的添加也应该确有必要,营养素的强化用量应该使其在膳食中的含

量有明显的提高,以便摄入通常数量的食物即可得到充足的该种营养素。

2、注意各种营养素之间的平衡,防止由于食品强化而造成营养素摄入的不平衡;而且在食品中添加一种必

需营养素后,不得对其它营养素的代谢产生不利影响。

限量:1.占食品中总蛋白质量的6.6%。

2. FEMA(mg/kg,1998):焙烤制品、早餐谷物20~100;饮料3~30;干酪、调味汁、肉制品、果仁制品、禽

品15~100;胶姆糖、糖果、糖霜、明胶、布丁、软糖、代糖品、甜沙司3~15;调味品2~25;蛋制品、仿乳

品、其他谷物5~10;油脂、冷饮、水果冰、乳制品5~15;硬糖1~20;速溶咖啡/茶10~100;果酱、果冻、

加工水果2~15;加工蔬菜3~5;复水蔬菜5~25;调味香料10~250;小吃食品15~250;汤类5~250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