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号: 566 | CAS: 90-80-2 | 型号: 其他 |
用途、使用范围: 食品工业 | 包装规格: 25kg/袋桶箱 | 是否进口: 否 |
类型: 食品乳化剂 |
参考用量:按生产需要根据GB2760正确添加
适用范围:使用范围及使用量(1)我国《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》规定:可用于鱼虾保鲜,大使用量为0.1g/kg,残留量小于0.01mg/kg;用于香肠(肉肠)、鱼糜制品、葡萄汁、豆制品(豆腐、豆花),大用量3.0g/kg;用于发酵粉,可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。(2)FAO/WHO(1984)规定:可用于午餐肉、肉糜、限量3g/kg。3)实际使用参考
①制作豆腐时,按每公斤豆乳加本品2.5~2.6g。可先将本品溶于少量水,然后加入豆乳中,或将加好本品的豆乳装罐,隔水加热至80℃,保护15min,即可凝成豆腐。
②本品与碳酸氢钠按2:1混合成发酵粉,其用量可占酸味剂的50%~70%。可用于饼干、炸面卷及面包等,尤其适用于蛋糕,用量约为小麦粉的0.13%。